在我們的生活中,良知就是一個警報器,告訴我們大家與群體以及與身邊人的關係狀況。良知又分為個人良知、集體良知、靈性良知。這三種良知在我們每個人的身上都存在。 個人良知 要符合歸屬感、平衡感和秩序的需求。要注意個人良知對於每種關係都有不同的標準:對母親有一個標準,對父親又有另一個標準,這和平常生活中所說的良知不一樣,不是善惡為標準的。個人良知因為不同的標準而產生良知上的衝突,因此會對不同的人與群體產生不同的罪惡感和清白感。 集體良知 要符合完整性、平衡及優先秩序的需求。它包括家族、公司、人際團體、宗教組織、社會國家系統等。集體良知和個人良知常常是相互衝突的。歸屬不同的團體有不同的良知,不是頭腦中所能判斷出來的對與錯。系統排列能夠説明我們看到集體良知如何運作、如何影響我們,讓大家不再只是無意識地生活。 靈性良知 也被稱為“道”的良知,它對所有事物一視同仁,無論人們的命運如何,它對所有的人都報以同樣的愛與善意。這樣的愛沒有界限,超越了個人良知和集體良知的限制,使我們在關係上擁有全然無限的大愛。 靈性良知的運作方式就是整體法則、平衡法則、序位法則、事實法則、流動法則這五大法則的運用。 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和世界上的萬事萬物一樣都同屬於宇宙,宇宙運行的背後有其隱藏的規律。家族系統背後運行的隱藏規律不是任何人人為創造的,它們是被發現的,屬於大自然法則的一部分。
關於良知
已更新: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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