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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經常為父母輕率的離異而贖罪



海寧格:離婚與孩子沒有關係。


問:但我很希望知道孩子的感受。


海寧格:你可以問他們的感受,但不是對離婚的感受,關於此事,你不需要跟他們談。離婚是父母雙方的事情,父母也不必向孩子辯解。但重要的是,在離婚中,人總是會有罪惡感。


當你問孩子感受如何,而你內心卻希望他們會給你肯定的答案,以減輕自己的壓力負擔。但這不是孩子的責任,這只會給予孩子壓力,因為這不是孩子的責任。


海寧格:有關伴侶分手事件還有要注意的地方,伴侶如果輕率地分開,譬如伴侶的其中一方說:「我要離開你,因為我想要過自己的生活。你和孩子們要怎樣是你的事,與我無關。」那麼在這個婚姻之下所生的小孩會有自殺行為的行為,這種情形也並非少見。小孩子會將輕率的離異視為嚴重的犯行,而且是必須贖罪的。


問:你是說小孩子覺得這種輕率的態度必須贖罪?


海寧格:沒錯。當一對夫妻決定要離異時,必須考慮這點。如果婚姻中的伴侶雙方都認真地看待對方,並且對於他們之間尙未解決的事情,能夠成功地找到解決之道的話,父母親是有可能解除孩子們的壓力。他們只要能夠找到好的解答,如果他們雙方都能夠面對自己,為各自的過錯負起責任,當孩子們知道父母對於他們所做的事是認真的,那麼便不需要贖罪了。


透過贖罪的本能性補償


海寧格:贖罪是一種補償行為,而且是盲目的平衡衝動。如同在自然界中有某種使系統保持平衡狀態的傾向,在心理方面也有同樣的衝動。贖罪是心理的平衡衝動,但那是本能的衝動,經常自行其道而不管別人是否能承受。


但是,我們也可以提昇這種本能衝動,依循著更高層的秩序,達到更高層次的平衡與補償,我稱之為「愛的序位」(OrdnungderLiebe)。這個補償會得到平衡,而不需要贖罪。


例如當父母面對自己錯誤的行為,面對行為的後果,面對自己的過錯,孩子的贖罪衝動便會消失。


摘錄自:愛的序位

伯特.海寧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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