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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內重大的事件有優先權


家庭中往往會發生某些重要的事件,在各種重要事件中,若有一件極為嚴重,例如:家中有人死於難產,那麼其他悲慘或特別的事件會喪失它的重要性。因此我不需處理每一件事,而要集中全力在這件看來極為嚴重的事情上。 我們也要有所分別,分辨事情事歸於個人的體驗,還是與系統的動力無關。例如:當某人年幼時離開母親,長期留院治療,這是一件個人經驗。一般來說,個人事件不及系統事件重要。首先我會觀察家庭作為一個整體,若當中仍有牽連糾葛或尚未解決的問題,我會首先處理家庭問題,其次才處理個人的創傷。 個人創傷如果非常嚴重,我會先處理創傷,家庭工作在這情況下會暫擱。因此,要留意首先處理什麼,而不可以同時處理兩方面的問題。 關鍵性的牽連糾葛總是來自系統,同時也是人們沒有意識到的。而個人的困難,則比系統性的牽連糾葛較容易解決。

摘錄自:心靈活泉~海寧格系統排列原理與發展全書

伯特‧海寧格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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