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系統中,有一個最基本的法則是:每位成員都有同等歸屬的權力。許多家庭和家族系統會否認某位成員歸屬於系統的權力。比如說,(例1)當一個已婚的男人因為外遇而有非婚生子女,他或是他的妻子可能說:「我不想知道關於這個孩子或是他母親的任何事,他們不屬於我們的家庭。」或者(例2)當某一位家族成員受苦,比如說祖父的第一任妻子死於難產,在家族中,其他成員出於害怕而不再提起她的事,像是她從來不存在一般。或者(例3)某位家族成員違反家規而其他成員說:「你使我們蒙羞。我們跟你斷絕關係。」
實際上,那些相信自己在站在道德至高點的人,只不過在說:「我們比你更有權力歸屬於這個家族。」或是「你放棄了你歸屬的權力。」在這樣的情況下,所謂的「善」不過是:「我有較多的權力。」,而「惡」不過是:「你的權力較小。」
死產或是早夭的孩子在家族中,通常因為遺忘而使他們歸屬的權力受到否定。(例4)有時候父母會以死去的孩子為另一個孩子命名,這樣的行為,對於死去的孩子的訊息是:「你不再歸屬於我們家庭,我們已經找人取代你的位置了。」這個死去的孩子無法保留屬於他自己的名字。
當家族系統中某位成員歸屬的權力遭到否定,不論原因是受到輕視、駭人的命運,或是不想承認這個成員為了其他人而空出位子,或者未得到應有的感謝。要求平衡的力量將會驅使系統中的後代成員透過認同而模仿過去遭到排除成員的命運。受到認同的成員可能在意識上並未覺察,而且也無法為自己發聲。一旦有成員的歸屬權力遭到否定,就會產生一股無法遏止的力量要恢復系統原來的完整,為了要補償對某些成員的不公義,將會有其他成員模仿或是重現他們的命運。在這樣的情況下,倖存的家庭成員通常認為自己的存活對亡者不公平而產生罪惡感,即使在意識層面並未覺察,他們渴望補償這樣的不公,並且將限制了自己生命的發展。
摘錄自:在愛中昇華 海寧格智慧精華
伯特‧海寧格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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