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的分類與作用
良知可以分為個人良知、集體良知和靈性良知,其區別如下:
1. 個人良知
個人良知(personal conscience)就是我們的想法、感受或做法是否符合某些人的要求或期待,而這些人通常是家庭、公司等我們所歸屬的群體。個人良知的功能就是確保我們跟這些人或群體能夠有緊密的歸屬關係。如果我們的想法、感受或行為危害到這樣的關係時, 個人良知就會覺察並且發出令人不舒服的「罪惡感」的信息;如果符合群體的要求或者修正了行為,個人良知也會覺察並且發出讓你安心 放鬆的「清白感」的信息。
例如:在朋友圈裡:「如果你不做這件事,你就不夠朋友!」 在公司裡:「如果你不聽上司的話就會被開除。」
在家庭裡,媽媽說:「如果你再調皮,我就要生氣了!」 爸爸說:「男孩子就是要活潑一點才好!」
所以,個人良知對於每種關係都有不同的標準,就像我們對父親、對母親、對朋友、對公司、對於我們所屬的每個群體,都有不同的標準。因為不同的標準會產生良知上的衝突,所以我們會對不同的人與群體產生不同的罪惡感或清白感。藉由所謂「善惡對錯」之分, 在「歸屬」的同時,也將其他人「排除」於群體之外,即「做相同的事的人就屬於我們這一夥的,不與我們做相同的事的人就不是我們這 一夥的」。
2.集體良知
集體良知(collective conscience)所涵蓋的範圍較大,主要關注於群體的完整性以及這個群體中應有的長幼先後次序的維持。人類的集體良知包括家族、公司、人際團體、宗教組織、社會、國家等系統。集體良知涵蓋了家族或其他群體中的所有成員,並不以個人利益為出發點,而以集體系統的存活優先。為了系統的完整性,集體良知甚至會犧牲個人利益。因此,集體良知與個人良知常常相互衝突,不同的集體良知之間也會發生衝突。
例如,你想要就近照顧年老的父母,公司卻派你出國擔任總裁要務,肩負開發市場重任。
雖然人們較少談到集體良知,但卻深深受到集體良知的掌控,人們只有從其結果才能感到它的存在。例如,家族的集體良知導致重複傷害模式出現時,或因為宗教或種族的集體良知,出於所謂「好的良知」而帶來許多盲目殺戮與攻擊行為時,人們才會感受到它的影響。 而這正是系統排列對人類的貢獻,它能夠幫助人們「看到」集體良知如何運作、如何影響我們。正是有了這樣的覺察,人們才多了一個改變的機會,可以減少無意識的傷害,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攻擊與殺戮, 而要真正過著有覺知的生活,就需要靠「靈性良知」轉化。
3. 靈性良知
靈性良知(spiritual conscience)也被稱為「道」的良知,它對萬物一視同仁,沒有「善與惡」、「歸屬與排除」之分,它對所有的人都報以同樣的愛與善意,無論他們的命運如何。
跟隨靈性良知需要很大的努力,它是一種修煉,也是一種冒險, 一開始甚至會有內疚、恐懼與孤獨感,因為它會摧毀我們對任何形式價值觀的認同,包括對個人、家庭、宗教、種族、文化與社會等的認同,帶領人們超越上述兩種良知的限制,跟隨更偉大的整體意識。
如老子所言:「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
這樣的愛一視同仁,如果偏離了大愛,靈性良知會提醒我們,以確保每個人都受到這份大愛的照顧。有了良知的概念,再來看許多事情就變得更加清晰,良知的力量影響著許多事情的發展,小到個人、家庭與公司,大到社會、國家等群體。
摘錄自 家族系統排列核心原理與實務
周鼎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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